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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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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预包装食品 傍上“连花清瘟”品牌

余姚查获首例涉疫不正当竞争案

    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了首例将普通预包装食品傍上“连花清瘟”品牌的案例,涉案药店已被立案调查。

    该局执法人员检查位于余姚有色金属材料城的余姚市某药店时,发现该药店柜台上摆放着20盒安徽某公司生产的连花清温茶,包装上有“药食同源 植物草本 代用茶”等字样,生产许可证号SC11434160331784,属于普通预包装食品。

    据悉,连花清瘟系列药品为以岭药业生产的中药。该药店经营的连花清温茶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近似的标识,已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药店在销售连花清温茶时未明码标价,还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该药店因违反多项法律已被余姚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同时,将对生产企业的违法案件移交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通讯员 张松高  董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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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