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东军 “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陶渊明《咏荆轲》) 荆轲刺秦未果而声名远播,他的故事《史记》和《资治通鉴》(以下简称《通鉴》)均有详细记载。史学两司马,对于同一题材的叙述却迥乎不同,对比阅读起来颇有意思。 司马迁的笔下,荆轲是“风萧萧兮易水寒”、“一去不复返”的壮士,是秦舞阳临阵色变时回首掩笑的使者,是“图穷而匕首见”左手把袖右手持刀的刺客,是事败时“倚柱而笑,箕踞以骂”,视死如归的勇士。 司马光笔下的荆轲,少了许多生动的描写,删了副手秦舞阳的陪衬,多了燕太子丹问计鞠武的图秦谋略。 刨去史学家这重身份,司马迁是文学家,司马光是政治家。同样写历史,司马迁咏唱着“无韵之离骚”,倾注了更多怀才不遇的“忧愤”;司马光“德为帅”“才为资”,渗透了更多修身济世的道德观。司马迁是“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光是“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自觉为帝王政治服务。两人眼光不同,出发点不同,着力点自然也不同。 司马迁赞赏荆轲“名垂千古”,将他与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归入为《刺客列传》。“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司马光却以一个“豢养”就否定荆轲的壮举:“荆轲以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豢养”的意思是用金钱美女收买,并且司马光认为荆轲为了燕国太子丹的豢养情谊,就不顾家族安危,用一把小小的匕首想使燕国强大,使秦国衰弱,这不是愚蠢的行为吗?所以司马光赞同扬雄的说法,扬雄认为,像荆轲这种人,都不可以算是义。 《史记》说荆轲等人“义或成或不成”,不能以成败论英雄;《通鉴》却说“以要离为蛛蝥之靡,聂政为壮士之靡,荆轲为刺客之靡,皆不可谓之义”。司马光直言不讳地表明否定的态度。荆轲刺秦,就是不义! 那么,司马光眼中的“义”是怎样的呢? 我们试看另一个著名的刺秦故事——《唐雎不辱使命》。 《唐雎不辱使命》出自《战国策·魏策》。故事围绕“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易与不易的外交斗争,塑造了骄横霸道、色厉内荏的秦王以及忠君爱国、有勇有谋的唐雎形象。因其入选初中语文课本,广为人知。唐雎以“士之怒”反击“天子之怒”,仿效专诸、聂政、要离,欲“流血五步,天下缟素”,迫使“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故事非常精彩,人物形象鲜明。 司马光的《通鉴·秦记二》也叙述了这个“拒易安陵”的故事,但是,情节非常简单。“二十二年,王使人谓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里地易安陵。’安陵君曰:‘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幸。虽然,臣受地于魏之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王义而许之。”特别巧合的是,此处的王不是别人,正是荆轲要刺杀的秦王嬴政。 令人意外的是,“挺剑而起”的唐雎根本没有出场,“王义而许之”就结束了这场外交纠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唐雎在历史上有没有这个人,其故事的真实性很值得怀疑。《史记》未记,《通鉴》未载,仅有《战国策》孤证是不可靠的。古文学家游国恩说:“《战国策》最长于说事,但记述事件的后果不尽可靠。”《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也认为“唐雎胁迫秦王之情节当出于虚构,不能视为真实的史料记录”。 其次,唐雎不辱使命,也与司马光的历史观不符而没有被采信。 我们透过“王义而许之”的结局,看到了司马光高举“义”的旗帜,以秦王视角、帝王立场赞许了安陵君“受地于先王而守之”的正义行为。 荆轲也好,秦王也罢,一字褒贬,微言大“义”,实乃司马光的春秋笔法。 荆轲所用的匕首,为赵人徐夫人匕首。《通鉴》里有一个太子丹求剑的细节,值得深思:“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使工以药焠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利刃药焠,还要“试人”,见血封喉,没有不立刻毙命的。不知这个试验伤害了多少无辜人命。急功近利的太子丹真可谓处心积虑,不择手段,缺乏人性。这种政治冒险,当然为司马光所反对。 燕太傅鞠武曾经为太子丹谋划,请赵魏楚齐合纵同盟,同时联合匈奴抗秦,可惜太子丹认为“太傅之计旷日弥久”,没有采纳。之后鞠武推荐了田光,田光因年老推荐了荆轲,于是才有了荆轲刺秦。 把历史作为一面镜子,司马光以睿智的政治目光,拂去历史的尘埃,“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立足国家长治久安,崇尚德治教化。《通鉴》的价值,除《史记》之外,几乎无可与之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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