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4日中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王超就会议议程和人大有关工作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王超介绍,本次大会5日上午开幕,13日上午闭幕,会期8天半。 大会议程共有9项,包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王超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换届的大会,也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大会将坚持勤俭节约办会,不断巩固简朴务实的会风。会议采访将综合现场采访、网络视频采访、书面采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会、“代表通道”、“部长通道”等集中采访活动,采用现场方式进行。会议积极支持代表接受采访,并与网民互动。 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王超说,4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现行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新时代的十年中,2018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我们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宪法在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中得以贯彻体现。”王超说。 我国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实行了宪法宣誓制度,实施了特赦制度。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作出创制性安排,及时妥善处理。 “我们按照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核心地位功能的要求,推进立法过程中的合宪性审查工作,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和宪法规定,应对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重大风险挑战。我们对宪法有关外国投资、计划生育等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意见。”王超说。 2022年12月,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王超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我国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王超介绍,这些成就包括:通过宪法修正案,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2件;编纂完成民法典,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统筹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决定等丰富多样的立法形式;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立法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 王超透露,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8个方面初步安排了35件继续审议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这8个方面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绿色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等。 “目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正在向各方面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将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王超说。 中国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一些国家出于私利,频频以不符合国际法的方式滥用国内法的域外适用,对外国实体和个人进行肆意打压,这种霸凌行径被国际社会普遍批评为“长臂管辖”。 “中国一向坚决反对这种做法。”王超介绍,针对那些对华无理打压遏制、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行径,中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予以反制。 王超说,对外关系法作为涉外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有必要对反制和限制措施作出原则性规定。中国的核心利益不容损害,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 “对于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侵犯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在法律中作出相关规定,予以坚决反制,是正当和必要的。”王超说。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方面的法治建设,同样高度重视扩大对外开放方面的法治建设。 王超表示,中国始终恪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 “一带一路”务实合作持续深化拓展 2013年,习近平主席着眼人类前途命运及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十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朋友圈不断扩大,累计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合作文件。 王超表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持续深化拓展,为各国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已经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 开展“一带一路”合作,中国从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从不谋取任何政治私利。王超说,根据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统计,中国不是非洲债务的最大债权方,多边金融机构和商业债权人在非洲所持债权占到了非洲整体外债近四分之三,他们才真正在非洲债务中占据大头。 王超介绍,中国始终致力于帮助非洲减缓债务压力,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缓债倡议和个案债务处理,是二十国集团成员中落实缓债金额最大的国家。 “在‘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这个重要历史时点上,我们愿与共建‘一带一路’伙伴一道,回顾成就、总结经验、规划未来,继续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更多新发展。”王超说。 王超表示,中国全国人大愿进一步加强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立法机构的交流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推动中欧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去年以来,习近平主席同法国总统马克龙、德国总理朔尔茨、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等欧洲领导人频密互动,达成重要共识。 “双方一致同意推动中欧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反对‘新冷战’和阵营对抗,反对经济‘脱钩’,都主张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致力于维护国际经贸规则和秩序,践行多边主义。”王超说。 中欧历史文化、发展水平、意识形态存在差异,双方在一些问题上看法不同很正常,应该以建设性态度保持沟通协商。王超表示,中欧之间没有根本战略分歧和冲突,有的是广泛共同利益和长期积累的合作基础。 王超说,近年来,一些人渲染中欧是“制度性对手”,鼓噪“中国挑战”“中国威胁”,从根本上讲,是出于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偏见,是为其自身私利服务的,这不符合中欧根本和长远利益,也有悖于国际社会的共同期待和历史潮流。 中方始终视欧洲为全面战略伙伴,支持欧盟战略自主,支持欧洲团结繁荣,支持欧盟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希望欧方同中方一道,坚持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对话合作,扩大贸易和双向投资,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推动政治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王超说。 (下转A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