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范围 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 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城镇住房救助家庭 1.主申请人是具有申请地区(县、市)城镇户籍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口 2.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主申请人是具有申请地区(县、市)城镇户籍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口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 3.家庭在本市无住房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主申请人是具有申请地区(县、市)城镇户籍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口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 3.家庭在本市无住房 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 1.主申请人是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口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 3.家庭在本市无住房 4.主申请人与申请地区(县、市)注册登记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 5.主申请人申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 6.家庭主申请人学历、职称等其中一项符合申请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规定要求 其他亮点 ●对“三孩家庭”给予保障优待 ●对环卫、公交等从业人员实施定向配租 ●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情况,公租房租金给予不同档次的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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