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补偿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享有房屋补偿?住宅房屋补偿有哪些补偿方式?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究竟如何补?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就《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征收土地预公告时哪些不能做?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有四种行为要禁止: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翻(扩)建、装修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三)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享受房屋补偿要具备的条件?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时,征地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被补偿人享有房屋补偿的权利: (一)已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 (二)已依法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房批准文件的; (三)已取得其他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证明文件的。 征地房屋补偿有哪几种方式? 征地房屋补偿可以以下两种方式给予补偿,并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 (一)对住宅房屋的补偿方式包括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方式进行补偿; (二)对非住宅房屋的补偿以货币补偿方式为主。易地建房范围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被补偿人选择提供安置房补偿方式的,其补偿安置适用下列规定: (一)被征地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与可安置面积相等部分,安置用房按照基本造价结算; (二)被征地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高限安置标准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不超过百分之五百的比例补偿; (三)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低于可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最终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之日被征地房屋货币化市场单价扣除基本造价结算; (四)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安置用房交付时安置用房货币化市场单价结算。 住宅房屋采取货币补偿的,其补偿安置适用下列规定: (一)住宅用房可安置面积的补偿资金,按照最终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之日被征地房屋货币化市场单价扣除基本造价补偿; (二)被征地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被征地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高限安置标准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不超过百分之五百的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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