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 4月30日,浙江东阳一个景区的检票口,两名女子疑插队时遭到一名男子的劝阻,当场发飙狂怼对方,其视频被传到网络上后立刻成为热点。据悉,这两名女子为婆孙关系,事情经过一番发酵,两人行踪疑被偷拍,且形象被恶搞成表情包,更有商家借此牟利。 5月4日极目新闻 “平移插队”婆孙二人被曝光后,新闻评论区内普遍谴责她们的插队和怼人行为。期冀公共场所有良好的秩序,希望每个人都能有规则意识,这是绝大多数人所期盼的,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插队本就是令人厌恶的行为,还发飙狂怼,自然会让人分外憎恶。人们通过舆论谴责,表达对此行为的憎恶,给插队怼人者以压力,也能让有类似行为者得到教训,实是有利于文明进步的。 也就是说,维护良好公共秩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既是此事件的出发点,也是其归宿。舆论谴责和监督,都应从这个点出发。治病救人,惩前毖后,是此次事件热议应该保持的原则。不把其钉在道德的十字架上,不就此让其永世不得翻身,是舆论应有的红线和规则意识。 从事件本身的性质来说,插队当然不对,怼人更不对,但这样的行为,应该止步于公序良俗的范围之内,与违法犯罪是有根本区别的。事实上,就连违法犯罪人员,也有一定的权益需要保障。对于只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婆孙二人,也同样不能侵犯她们的合法权益。 有人认为,传播、散发婆孙二人的视频,可能涉嫌违法。这样的看法,显然就有失偏颇了。民法典第1025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法律是鼓励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只要实事求是,未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就都是在法律的界限之内的。可见,正常的曝光插队者的行为并不构成民事侵权。 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监督权不能滥用。有网友将两女子的行为做成表情包,而后发布在各个论坛,甚至用以日常聊天使用,更有人为两女子起名“灭绝师太”等类似的侮辱性绰号,以上种种行为,都明显超出了舆论监督的需要,就可能涉嫌侵犯二人的肖像权、名誉权了。商家借此牟利,就更是错上加错了。 公众和舆论对婆孙二人的言行不满,其插队行为反在其次,这样的行为是时时有发生的,只是诱因;公众所深恶痛绝的,是其狂怼的态度,以及拙劣的辩解“平移”。这样的暴戾,是引发公众广泛谴责的根本原因。但同样,人们厌恶暴戾,就不应再以侮辱性言辞、恶搞表情包等暴戾手段进行反制。以暴制暴,无益于社会文明的进步,尤其是在这样的事件上。 当然,也要看到的是,网友对于此类严重违反公序良俗事件的表现失却理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社会对于此类事件当事人缺乏应有的惩戒,这就难以平息公众的愤懑,难免有些越界的言行。比如景区或其他部门,如果能够予以其“不受欢迎的人”等处罚,或许会更有利于纠正网友的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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