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违规向未成年提供文身服务的文身店进行整改,已经初见成效。有些文身店甚至在店内张贴了醒目的创意提示标语:“你妈同意我不同意,未成年人禁止文身。” 5月23日《宁波晚报》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早在2022年6月已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严格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承办检察官认为辖区内部分文身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不仅危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影响其发展,同时侵犯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于是对该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调查。在严格执法的高压之下,也就有了文身店“你妈同意我不同意”的醒目标识。 现实生活中,涉及未成年人文身的现象很多。一些文身店是“来者不拒”,一些文身店则要求“家长同意”。实际上,有的时候也有家长带着孩子去文身。不过,多数家长并非“真的乐意”而是“被逼无奈”,孩子一直纠缠。对于文身店而言就需要多些“你妈同意我不同意”的担当。不该赚的钱还是不赚为好。 由“你妈同意我不同意”延伸说开去,所有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行业都需要多些“你妈同意我不同意”的情怀。歌舞厅、酒吧、网吧、酒店都应该施行“你妈同意我不同意”。其实,对于执法者而言,更应该把执法进行到底,把未成年人保护好,倒逼所有商家都因为法律的严厉、查处的严厉,而把“你妈敢同意,我也不敢同意”作为经营之道! 需要在更多领域推广“你妈同意我不同意”,“你妈同意我不同意”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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