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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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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体育设施须与新建住宅区 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该规定6月22日起施行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宁波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6月22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规定:配套体育设施与新建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体育设施通过联合验收后,方可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配套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6小时,且晚上开放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年开放天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30天。

    配套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可按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适当收取费用,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优惠开放,可对本住宅区居民给予一定优惠。记者 周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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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