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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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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钱,为大病托底

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今日启动

    从今天(6月1日)起,2023年度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正式启动了。

    本次市本级单位集中参保的,办理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已建工会的基层单位可以登录宁波工会网“服务平台—基层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模块网上参保。

    享受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于6月30日前,前往就近社区参保;或于6月30日前,在“甬工惠”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医疗互保—退休参保”模块中,自助完成线上参保缴费。

    据悉,今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共有四个保险项目,分别为: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

    各类医疗互助保障项目详情如下——

    1.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60元/份

    保障期限: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

    保障责任: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个人承担按住院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字段推算,推算后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参保年度内初次住院起付标准一次性给予200元补助。

    2.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130元/份(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前湾新区退休人员无法参保)

    保障期限: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

    保障责任: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5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的(在职转为退休视作连续参保),给付4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个人承担按住院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字段推算,推算后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3.宁波市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60元/份(保障期限三年)或20元/份(保障期限一年),每人最高可参保3份。

    保障责任: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类大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

    4.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50元/份(保障期限四年)或15元/份(保障期限一年),每人最高可参保3份。

    保障责任: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发生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郁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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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