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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张金 |
6月21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修改后的《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日前正式公布实施,那么,《条例》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侧重点主要在哪些方面? 1 近六年后修改《条例》 对市民文明素质提出更高要求 据了解,《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于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条例》制定后,对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我市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提供了法治保障。 但是随着宁波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市民文明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从《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在实施过程中还暴露出一些短板与不足,《条例》个别条款存在一定的滞后。 市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了民意调查,深入进行了专题调研,又充分开展了论证协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经多次修改,最终形成了修改版的《条例》。 2 针对十三类不文明行为 逐一作了规定 记者看到,修改后的《条例》共四十三条,修改决定共十五条,其中,最令市民关注的,是针对前期调研中发现较为突出的、具有普遍性的十三类不文明行为,逐一作了制度设计。 比如,近年来一直在倡导的文明排队,此次被列入《条例》,针对排队等候不遵守“一米线”、间隔过近等不文明行为,规定“按照公共场所设置的提示、标志依次排队、保持间距”。 对于不文明观看电影、赛事、演出、展览等行为,新增了“观看电影、赛事、演出、展览时,遵守观赏礼仪,离场时自觉带走垃圾”的规定。 针对不文明上网行为,新增了“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的要求。 同时,《条例》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或者人行道被占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按照交通信号指示从人行横道快速通过或者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 除了倡导文明行为外,《条例》针对乱扔烟蒂、果皮等不文明行为,补充了“不得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不得堆放垃圾”的规定。 在社区公共文明方面,此次也有涉及,针对在楼道堆放杂物的突出现象,《条例》规定“不得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上堆放杂物影响正常通行”;针对楼道内乱拉管线的突出行为,《条例》新增了“违反规定私接乱拉通信、电、水、气等管线”的表述。 快递、外卖小哥的文明出行问题,也被《条例》列入在内,《条例》规定,“快递、外卖配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等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自行车使用者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教育、引导相关人员遵守交通秩序,实现文明出行”。 同时,为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指南》要求,《条例》扩大了禁烟区范围,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内禁烟”。 此外,修改后的《条例》彰显了宁波这座爱心城市的人文情怀,落实了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关爱保障,《条例》规定,政务、文化、体育、医疗、交通、商业等公共建筑、设施和住宅小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标明无障碍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开展信息交流、获取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 记者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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