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来了,蚊虫的烦恼随之而来,蚊香又派上了用场,但如果使用不规范也有可能酿成火灾。 近日,鄞州区云龙镇云达路上一网吧就因此着火,所幸扑灭及时,该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过数日的调查后,消防部门牵头鄞州区文旅局、云龙镇应急消防所及周边相关商户到火场开展警示教育,现场解析了此次火灾的原因,原来系包厢内点燃的蚊香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据了解,该网吧网管员胡某今年刚满18周岁,刚刚进入网吧上班,没想到入职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这样的事。“那天凌晨2点47分,在这个包厢上网的顾客程某给我发微信要求驱蚊,我随即带了一盘蚊香过去,点燃后放置在程某座椅后方的角落处。”胡某回忆说。4点07分,程某起身准备离开包厢,顺势将座椅往后推开,无意间打翻了蚊香盘。仅仅1分钟后,浓烟四起,大火瞬间吞噬了整个包厢。胡某和收银员发现火情后,立马疏散人员,并拎着灭火器前往着火点试图灭火,无奈火势太大,只好拨打119报警电话求助。 消防救援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并迅速扑灭了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人员许锦介绍,蚊香主要由粘木粉、木炭粉和药物组成,蚊香在阴燃时,火点最高温度可达700℃—800℃,火点周围1厘米处可达130℃高温,足可将着火点低的蚊帐、棉布、海绵、衣服、纸张等可燃物引燃,酿成火灾。 许锦提醒市民,使用蚊香时应将其放在金属支架上,并将支架置于不燃烧的盒子里,防止蚊香因燃烧失去平衡或断裂而跌落到可燃物上。其次,使用蚊香应与家用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临睡前、外出时,一定要保持蚊香熄灭。 记者 张贻富 见习记者 李睿清 通讯员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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