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新标准的头盔。 |
|
▲技术人员在进行测试实验。 |
“嘭”的一声响,金属锥体从高处落下,直接穿透了头盔。6月30日,在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宁波市质检院)位于北仑的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内正在进行一个实验,结果显示这个头盔不符合最新的规定要求。现场,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演示了不同的实验,通过数据展示不同品种头盔的抗压性、耐穿透等特性,也给出了购买建议。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道路交通事故中降低驾乘人员头部伤害的重要装备。为规范和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保障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多部门共同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该标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配合新标准实施,宁波市质检院自2022年6月起筹建宁波首个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检测实验室,并于今年6月通过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与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二合一现场评审,获得与新标准相关的包括结构、视野、护目镜、耐穿透、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等在内的全部13项参数的检测能力,填补了宁波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检验检测领域的空白。今后,该实验室能够满足宁波及周边地区电动自行车从整车到头盔的全部配套检测需求。 宁波市质检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实验室还将承担区域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并针对抽检结果开展分析研判、风险监测和预警交流,为监管部门提供精确全面的产品技术分析与科学可靠的技术数据,从源头避免因头盔质量问题对驾乘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头盔新旧标准有什么不同? 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适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相较于2010版,本次修订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 二是细化了产品规格。结合中国人的头部形状特征,将头盔尺寸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兼顾了儿童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头盔形状上提出了全盔、3/4半盔、1/2半盔等三种类型,适应了不同季节的使用需求,提升佩戴的舒适性; 三是提高了安全要求。增加了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 如何选择头盔? 一看:看产品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包括规范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合格标志等,产品是否具有发泡材料缓冲层; 二闻:闻一闻头盔是否有刺激性气味,选择无气味或气味较小的产品; 三按:用手稍用力按压头盔的发泡材料缓冲层,选择缓冲层手感密实或有轻微反弹感,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 四戴:试着佩戴头盔,头盔与头部贴合,佩戴舒适,如果配有护目镜,选择护目镜透光性能更好的透明镜片; 五问:不同头盔种类的防护性能不一样。新标准实施后,头盔分为A类(摩托车乘员头盔)、B类(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B类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A类头盔既适用于摩托车乘员,也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莫兰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