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近日,宁波镇海一租户发现房子里留有首饰和40余万元存单,主动交给社区寻找失主的短视频在社交平台走红。这位租户叫蒋静萍,7月20日,她在打扫新租的房子时,发现了5张定期存单和一些首饰。5张存单总面值超40万元,持有者为后大街社区一对高龄夫妇。经社区查询,二位老人均已过世。 7月24日《宁波晚报》 据社区干部分析说:这户人家因老人过世将房子卖出,卖房子时可能没有仔细清查,估计也不知道有这笔财物的存在。既然被好心人发现了,这些“被遗忘的存单”也就会归于老人的后人所有了。接下来就是到银行兑付的事情了。 我们需要为好心租户的举动送去热烈的掌声。面对金银首饰她没有据为己有,其实即便她据为己有也是难以被发现的。毕竟主人已经去世了,孩子们也没有发现。可是,正如好心的租户所说的那样:不是自己的东西绝不能要。这是一种最朴素的,最真挚的情怀。 不过,面对过世老人“被遗忘的40万存单”,也是需要思考的。假如说,“被遗忘的40万存单”没有被发现,那么这笔钱的命运将是什么样的呢?也就是说这笔原本“属于市民的财富”会去哪儿? 曾经看过一篇报道:某地一位市民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1000元死期存单,过了支取时间多年。很显然父亲早就忘记了这笔存款。而支取这笔存款几乎没有希望,他不想为1000元较真,就放弃了。实际上这种情况很多。有的老人去世时忘记了自己的存款,没有告诉家人;有的老人发病较急,来不及告诉家人;有的人则由于存款时间较长,生活忙碌,遗忘了“陈旧的存折”。很明显,这笔不能被支取的存款都是属于市民的,而最终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成为“银行里的财富”。这笔财富究竟该做什么? 笔者以为对于那些“市民遗忘的存款”,应该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清理,能够还给市民的还给市民,确实不能还给市民的,找不到主人的要全部投入到公益事业上。毕竟银行不是“市民遗忘的存款”的拥有者。 对于银行部门而言,还需要做一件事情,那就是要“尽到提醒的义务”。如果有“过期的存单”没有被支取,如果有“遗忘的存单”没有人来询问,那就应该依据存单上的信息,找到存单的主人或者是他们的后人,提醒他们依法支取。这也是诚信经营的本质。 “遗忘的40万存单”不能只靠好心人发现,银行必须履行提醒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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