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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效果图。 |
宁波中医药文化源远流长,中医名家辈出,历史上曾是国内中药的主要集散地之一,中药老字号也是响当当。 记者从宁波市中医院了解到,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正在筹建当中,现向全社会征集和中医药有关的藏品或老物件。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位于宁波市中医院二期大楼,是一个集文物保护、陈列展示和科学研究于一体的博物馆,计划成为中医药知识普及的社会大讲堂。 征集范围: (一)古代史类:反映中医药发展史有关的文字和物品,包括:甲骨、青铜器、玉器、陶器、石器、铜器、铁器、瓷器、木器、竹器、漆器等,以及历代医家的著作、书法墨宝、处方笺等。 (二)药具药品类:反映医药特色的各种药碾、药秤、药柜、药瓶、药箱、医药广告等实物。 (三)现当代史类: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医药发展变迁的重要资料及实物。包括:文献档案、图片、音像制品、证件文件、奖章、牌匾、报刊等实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征集的文物或资料可以通过捐赠、购买、借展与代管、复制与仿制等方式在博物馆中展出。 “博物馆接受社会团体、个人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捐赠给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所有权归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所有,对无偿捐赠的社会团体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展览时将标注捐赠信息。”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筹备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自愿捐赠给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的捐赠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计划根据其对博物馆的贡献大小,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荣誉,如采用文物展出时署名、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名誉馆员,或邀请捐赠人以特邀嘉宾的方式参加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相关活动,或举行一定形式的新闻发布会、捐赠仪式等不同方式予以致谢。 如果文物藏品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藏品借与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展出或保存,可签订借展、代管协议,设定保管期限,所有权不变,由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进行展出和安全保管。此次征集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如您有相关的文物或资料,可以通过电话、来信和发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宁波市中医药博物馆筹备方——宁波市中医院联系。 联系人:宁波市中医院王老师 通讯地址:海曙区丽园北路819号 邮编: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089012 电子邮箱:yanyun_wang@hotmail.com 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王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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