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到某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柜面办理生存金领取业务。公司工作人员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发现,申请书上被保险人签名与系统中留存的签名影像不符,遂进一步核实。 经查,保单被保险人为李先生的儿子,但目前李先生儿子身在国外求学,李先生本打算把多年积累的生存金领取出来,给儿子作为留学的生活补贴。在得知被保险人成年后要经本人签字或授权时,因儿子一时半会不回国,申请材料寄送又觉得麻烦,就出现了李先生代替儿子签名并办理的情况。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这个行为是不可取的,在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未经当事人同意授权,而是采取假冒签名的方式办理业务已构成提供虚假材料,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 经沟通后,工作人员和李先生的儿子取得联系,建议其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线上流程进行操作,并最终协助其顺利办理了相关手续。 平安人寿温馨提醒:父母给子女购买的含生存金保单,若子女未成年,监护人可以携相关证明直接办理生存金领取手续。但是,子女成年后,他们才是生存金领取的资格人。如需代办必须得到他们的书面授权。切勿因提供虚假材料,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温馨提醒:保险消费者在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如有特殊需求,可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寻求帮助,保险公司也应根据消费者实际情况,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积极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余晓波 代新贺 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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