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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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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经营医用氧气

余姚一公司被查处

    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家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医用氧气的公司,没收9瓶医用氧气和4000元违法所得,并处13万元的行政罚款。

    日前,该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余姚某乙炔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去年12月起,擅自从慈溪市某气体公司分10批次购入医用氧气(40L/瓶)49瓶,进价为50元/瓶,并以100元/瓶的价格以散户上门自提的销售方式对外销售。

    据了解,医用氧气纯度要求在99.5%以上,在生产和充装过程中除了去除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外,最主要的就是严格控制氧气中的水含量。因为医用氧气是吸入人体内的,并且在医疗方面有广泛应用,所以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一直把医用氧气列入药品来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医用氧气都要取得许可证。

    为进一步规定药品市场经营行为,确保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余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通讯员 张松高 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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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