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非法集资风险提示。这类非法集资的主要作案手法是:拍卖行虚构拍卖标的或者以次充好,承诺对拍卖品溢价转拍、每笔交易给予固定回报;或者承诺拍品在规定时间内的涨幅幅度及交易后获得赠送的虚拟股票、权益或返利等;以拍卖“债权资产”名义,变相承诺预期收益,作为不法分子实施非法集资的通道。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特别是随着新兴业态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虚构包装“高大上”的项目和“保本高息”的说辞,比如发行所谓的数字资产吸收资金,擅自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从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等,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从而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三是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有四种常见手法: 承诺高额回报——暴利引诱,许诺高额回报,前期按时足额兑现收益,达到规模后携款潜逃。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 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制造虚假声势。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宁波银行提醒,个人做到以下几点,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保护好自身的“钱袋子”: 一是树立正确观念,选择合法渠道。任何理财与投资都是有风险的,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任何投资与理财都要通过合法途径选择合法机构。 二是学习投资知识,提高防范意识。要学会看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金融业务许可,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考察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 三是拒绝侥幸心理,避免财产损失。投资本身就是一种风险项目,不要有侥幸心理与赌博心理,要稳健评估自身资产与承受能力,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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