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梨洲所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一起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案柔性执法,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日前,消费者张某向该所投诉,称其购买了余姚某电商公司在网络平台上销售的无中文标签韩国品牌面膜,要求调处。接到投诉后,梨洲所执法人员迅速到该公司展开现场检查,但并未发现投诉所涉及面膜。经询问,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承认在网络平台销售了无中文标签的韩国品牌面膜,但称绝非有意为之。同时,公司第一时间从平台下架了该面膜,并与张某达成和解。 针对该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本应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但考虑到该公司已和消费者达成和解,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为优化营商环境,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该所最终作出了免予处罚的决定。 通讯员 张松高 邵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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