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政府11月3日发布《关于白鹤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公告明确,白鹤征收范围东至甬港南路、南至兴宁路、西至前塘河,北至新河路、江东水厂(不含)。 征收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总户数约5045户,总建筑面积约38.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户数约4922户,建筑面积约28.5万平方米;非住宅户数约123户,建筑面积约9.9万平方米。 项目签约期限为60日。在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住宅搬迁期限为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的6日,非住宅搬迁期限为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20日。具体签约、搬迁期限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据同步发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白鹤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住宅与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其中,被征收住宅预评估比准价为28750元/平方米,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25%给予货币补偿补助;“原拆原建”的回迁房预评估比准价为30860元/平方米,套型70平方米-140平方米不等。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的,再给予房屋评估价值10%的签约搬迁奖励。 记者 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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