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 近日,甬派客户端、《宁波晚报》、宁波晚报视频号、宁波晚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矩阵报道了“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从公共收益中拿出200万元分红”的事,引起全网羡慕。大家在表示羡慕的同时,也纷纷提出疑问:小区分红的资金来自哪里?我家小区也能分红吗?11月9日《宁波晚报》 近年来,关于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因“交不交纳物业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对于业主来说,之所以不想交纳物业费,其理由就是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比如楼道卫生打扫不及时、车位设置不合理等;加之,不少物业的收费标准不一,以及店铺出租、公共停车费、各类广告收入、场地租用等费用不公示,使之成了一笔“糊涂账”,导致业主不想交纳物业费。于是,一些物业便采取断电、断水、断气等极端做法,这更是加剧了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通过小区自治,不仅在短短的3年时间内实现了“收益分红”,而且也让业主享受到了物业自治管理的成果,这就是一个“好办法”,更是一个“好样板”。 同时,小区实现“收益分红”,也无疑给更多的小区提供了借鉴和参考,而且也具有多重启示。 启示一,小区管理并非只能靠“物业”。一些物业之所以“牛气冲天”,就是觉得小区管理非他莫属,因而各种收益不公示,致使相关费用成了一笔“糊涂账”。 启示二,业主也可通过“自治”管理好小区。业主们只要精诚团结,齐心协力,把小区当成自己的“家”,把小区管理当成自己的“分内事”,也能像物业那样管理好小区,甚至超过物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实现“收益分红”,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启示三,物业亟需深刻反思。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实现“收益分红”的典型事例,无疑给众多的物业管理部门“提了醒”。一方面,提醒物业必须树立“业主至上”的服务理念,通过提供一流的服务赢得广大业主的信任、赞誉;另一方面,提醒物业必须要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益费用,做到“有收益就分红”,从而实现双赢。如此,业主和物业之间才能“美美与共”,和谐相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