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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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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连续调处三起过期月饼票合同纠纷

    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凤山所连续调处三起涉及过期月饼票的合同纠纷投诉,消费者叶女士得到一定经济补偿外,另外两位消费者是自己的责任,月饼票只能过期作废。

    近日,凤山所接到消费者叶女士投诉,称其于中秋节前向余姚市某甜品店支付了月饼款,领取了月饼票,但月饼票过期不能提货,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兑换月饼或者退回货款。尔后,又有两位消费者投诉,称他们也于中秋前在余姚某知名食品连锁店购买的月饼票,既不给提货,又不给退货,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

    接到投诉后,该所工作人员对甜品店和知名食品连锁店进行了调查和询问。由于月饼属于中秋节前后的季节性商品,保质期短,不适宜长期保存。因此,商家根据月饼的保质期设定提货截至日期,并无不妥。而消费者支付货款后,买卖合同成立,月饼的所有权已归属消费者,消费者理应当场提取月饼,消费者将月饼存放于商家,商家需承担保管义务。消费者过了提货期,前来提货,商家有义务告之月饼的去向。

    经过调查,该知名食品连锁店在月饼过保质期前,在公司网站以及门店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和通知,要求消费者及时提取月饼。月饼过保质期后,同样进行销毁公告,并对销毁现场进行了公证和录像。因此,该连锁店没有过错,是消费者自己的责任,月饼票只能过期作废。而甜品店虽然也对过期月饼进行了销毁,但未留取销毁的相关证据,说明没给未提货者保存商品。后经双方友好协商,该甜品店自愿对消费者进行一定金额的补偿,消费者表示满意。

    通讯员 张松高 徐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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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