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凤山市场监管所连续调解了9起房子装修纠纷,被投诉方为同一装修公司。该装修公司使用的商标未经北京某装饰公司使用授权,涉嫌商标侵权,涉案金额较大,此案件已移交余姚公安部门处理。 日前,该所接到消费者应先生投诉,称其与宁波某装修公司于2022年5月份签订装修合同,支付了11.8万元,双方约定2022年10月31日完工,由于疫情等原因至投诉之日仍未完工。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遂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商标未经北京某装饰公司使用授权,涉嫌商标侵权,遂对其立案调查。 随后,该所还陆续接到8位消费者关于该装修公司拖延工期、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等问题的投诉举报件8件,均涉嫌商标侵权,累计金额达80余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为此,余姚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核公司的主体资格、企业规模及信用度等,避免自身权益受损。此外,还建议消费者保留装修过程中各阶段材料进场及完工等相关证据,记录每个施工阶段的时间节点,以避免后期因装修延期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通讯员 张松高 俞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