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消息,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今年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 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车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选择提前报废车辆的,可按照报废车辆车型和使用年限享受1.3万元—5.7万元/辆的奖励,2013年至2017年间登记上牌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也可参照执行。 全市共设立20个“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报废奖励申请受理点”,提供奖励申请受理服务工作,按照“就近办理、全市通办、一站式服务”原则,各受理点均可办理淘汰奖励手续。 受理服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具体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奖励补贴要求,各车主可登录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 记者 范洪 通讯员 冯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