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救助群众
余姚市公安局小曹娥派出所 王卢晖
那天所里接到报警称有人要跳河自杀。我迅速出警,一边通过微信与轻生小伙保持联系并询问其详细地址,一边带领队员在河道周边仔细搜寻。在我的耐心沟通下,小伙短暂共享了位置,但之后再无音讯。我意识到事态紧急,迅速赶至定位地点。而此时小伙已跳入河中,我心急如焚,没有犹豫紧随其后从3米高的桥上一跃而下,竭尽全力游到小伙身边将他稳稳抱住,并奋力往岸边拖,最终在辅警队员和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成功把小伙救起,挽救了一条年轻生命。被救小伙的父亲连夜从广东赶到所里,向我表示感谢,说我给了小伙第二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