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余姚市泗门镇的余姚市某茶行销售的福鼎白茶茶饼外包装标签上未标注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的执行标准。 接到举报后,该分局执法人员赶赴该茶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款茶饼标注生产日期是2008年10月2日,由于茶饼在适宜条件下可长期保存,一直被店家保留至今。但该款茶饼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的执行标准。经查询相关法律,并发函请邻省市场监管部门协查,确认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对于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规定,未及销售的茶饼被查扣,并将该茶行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余姚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茶叶产品时需要仔细查看标签标识等信息,查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不是只看年份即可。 通讯员 张松高 徐晓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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