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中共宁波地委副书记、宁波地区行署专员张利一同志(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4月3日5时20分在宁波市第一医院逝世,享年94岁。 张利一同志,原名张履一,1921年3月出生于山东沂源,193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1月至1949年4月,先后在山东鲁中七区党委工作团训练班、鲁中党校一中队和组织科、沂水三区分区委、鲁中三地委宣传部、淮安县孙孟区委、淮安县委宣传部、南下干部纵队八大队等单位和部门学习、工作。1949年5月任浙江兰溪县委委员、民运部长,1951年7月任兰溪县委副书记,1953年9月任分水县委副书记,1953年11月任东阳县委第一书记,1960年9月任省地质局工作组长。1962年11月任宁波市委副书记,1963年1月任镇海县委副书记、县长。1967年1月至1968年9月,受“文革”迫害靠边审查。1968年10月任镇海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1971年2月任宁波地委常委、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3月任宁波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9月任宁波地委副书记、地区行署专员,1983年9月任宁波市人民政府顾问。1986年12月离职休养,2009年9月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 张利一同志对党对人民忠心耿耿,将毕生精力贡献给了党和国家的革命、建设事业。早年参加革命工作,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年代,坚定信念,团结同志,经历战火洗礼和生死考验,努力为党和人民做好工作,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建国以后,张利一同志长期在县、地(市)担任领导职务,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组织开展建设工作,领导经验丰富,思考问题深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任宁波地委、地区领导期间,深入调研、狠抓落实,紧紧团结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创业、苦干实干,为推进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离休以后,仍然十分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注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力所能及地提出意见建议,并为关心下一代事业和扶贫帮困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 张利一同志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生涯中,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他作风深入,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他一生光明磊落、襟怀坦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体现了一位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深受干部群众的爱戴和尊敬。 张利一同志生病住院期间,宁波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多次前往医院探望,并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张利一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于4月7日8时45分在宁波市殡仪馆举行,有关市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县(市)区领导、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干部、张利一同志亲属和生前友好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