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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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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发展环境,我市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全面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和创新转型步伐,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深入,社会民生继续改善,经济增速实现平稳缓升,发展质量得到稳步提高。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02.51亿元,增长7.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0.6亿元,增长8.6%,多数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产业增速低开缓升,运行基本平稳

  农业呈现恢复性增长。全年第一产业增加值275.18亿元,增长1.9%。实现粮食总产量76万吨,渔业总产值150.2亿元,分别增长7.1%和1.7%。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47家、家庭农场539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农、林、牧、渔等主要农产品。工业产销持续回升。第二产业增加值3935.57亿元,增长7.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540.2亿元,增长7.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789.3亿元,增长6.2%,产销率为97.1%,出口交货值3021.1亿元,增长5.5%。服务业实现缓中有升。第三产业增加值3391.76亿元,增长7.6%。集装箱吞吐量1870万标箱,增长11.5%,跃居世界第五位。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4414.7亿元,增长18.1%。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逐季收窄,全年下降0.5%。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3890.1亿元、贷款余额14569.8亿元,增幅分别为5.5%和9.4%。旅游业实现总收入1068.1亿元,增长12%。

  (二)“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投资保持较快增长

  投资成为稳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89.5亿元,增长16.6%。投资结构不断优化,工业投资1263.2亿元,增长19%,其中技改投资940.7亿元,增长23.9%,均高于投资平均增速;完成民间投资1955亿元,占比达到49%。全面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三年行动计划”419个项目完成投资1362.4亿元,157个市本级资金投入项目完成投资486.8亿元,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重点工程实现投资1349亿元,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上海大众宁波基地扩建等124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海越新材料等81个项目陆续建成。

  (三)创新转型呈现亮点,重点区域提升发展

  创新成效继续显现。预计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5%;创新主体不断增加,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授权发明专利分别增长25%、9.9%和26.1%;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南车宁波产业基地、中科莱恩机器人等重大产业项目进展顺利,茶山风电场等40个项目竣工投产。新型业态发展良好。港航服务业发展较快,海铁联运增长28.4%,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成交量、交易额分别增长175.6%和114.9%,甬易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支付结算业务545.3亿元;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实现网络零售额489.7亿元,增长82.1%,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签约企业117家,申报单144万票,跨境贷款试点全年累计发放48亿美元;信息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成为首批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光网覆盖能力达335万户,政府免费WIFI覆盖市六区主要公共场所。一批产业集聚区、重点园区得到提升。杭州湾新区千亿级汽车产业园初具规模,梅山产业集聚区特色进口贸易加速发展;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鄞州经济开发区等升格为省级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正式开园。

  (四)内外需求增长平稳,开放合作步伐加快

  居民消费增长势头不减,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92亿元,增长13.5%。对外贸易进一步好转,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047亿美元,增长4.4%,其中出口731.1亿美元,增长11.3%,进口315.9亿美元,下降8.7%。内外交流合作不断加强。新批外商投资项目468个,实际利用外资40.3亿美元;新批境外企业和机构208家,核准中方投资18.4亿美元,首批12家基地企业获得认定。浙商甬商回归项目889个,实际到位资金657.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五)体制改革统筹推进,试点谋划力度加大

  政府自身改革全面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加快,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精简幅度达到59%;政府机构改革稳妥开展;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43项,按审批链放权等一批试点改革成效初显;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实施。市场化改革取得重点突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开;投融资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制定实施城镇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政策;厨余垃圾处理PPP模式特许经营试点启动;社会信用体系“一网二库”平台搭建完成。金融创新力度加大。出台《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的若干意见》;获批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和第一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入围国家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城市,开展农村资金互助会建设试点工作。重大试点示范谋划推进。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决定,成为全国“2+62”个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之一;着力打造港口经济圈,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研究制定“1+4”实施方案。

  (六)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人居环境得到优化

  节能降耗工作进展良好。强化能耗“双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8.1%。出台铸造业差别电价政策,对130家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评价。全年累计淘汰改造落后产能(设备)企业505家,其中整体关停232家,市本级实施节能技改项目870个。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预计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可以实现。全市67台燃煤发电机组减排除尘任务全部完成,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累计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约2亿元。大气、水、土壤治理进展明显。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禁燃区”建设,淘汰黄标车6.5万辆,中心城区空气优良率达到83%,比上年提高7.7个百分点;“五水共治”全面推进,完成垃圾河清理174条,黑臭河治理598条,1929条河道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加快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24万吨/年、污泥处置能力达70万吨/年。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低碳园区试点;能源结构加快调整,全年天然气用气量20.5亿方,增长7.6%;大力推进汽车“油改气”,市区累计建成各类加气站26座,油气双燃料出租车、天然气公交车、港区LNG集卡占比分别达到64.8%、38.8%和29.4%。

  (七)社会事业进展良好,民生保障得到提升

  十方面42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4155元和24283元,分别增长9.2%和11%;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9%。五大保险参保职工人数持续增加;正式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巩固。住房保障完成较好,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9960套、建成24757套。社会事业实现稳步发展。民资进入社会事业领域“1+X”政策体系加快构建,民资办医疗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等政策意见出台实施。教育、文化、卫生等工作不断加强,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成功跻身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行列,中国港口博物馆暨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落成开放,启动全国首家“云医院”。

  但在内外市场需求不旺、产能过剩、重点领域风险凸显等宏观背景下,多方面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显现。一是临港工业、传统制造业面临较大压力。临港工业产品价格下滑、开工不足等现象突出,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产值低位增长。多方面成本持续上涨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止,企业效益低位徘徊,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较为突出。二是重点领域风险仍在积累和显现。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达2.01%,房地产库存压力依然较大,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三是企业投资意愿和要素需求下降明显,商服、住宅和工矿仓储用地面积明显减少,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连续36个月低于100%。四是新增长点培育尚未有大的起色。战略性新兴产业缺乏上规模的产业链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对工业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根据“十二五”我市确定的各项目标,结合当前的发展实际,初步安排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其中一产增长2%,二产增长8%,三产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和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5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自营出口总额增长7.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42亿美元;集装箱吞吐量增长6%;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5%;节能减排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按照上述目标,2015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多管齐下拓展有效需求,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保持投资持续较快增长。一是抓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做好项目的前期协调和实施推进,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综合监管,全年计划完成投资1600亿元以上。二是强化投融资机制创新。加快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等重点领域放开步伐,积极开展PPP项目试点。三是深入开展投资谋划工作。围绕国家新发布的“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和我市重点战略方向,谋划申报一批规划项目和实体项目,争取国家在审批、资金、土地等方面的具体支持。四是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强化专业化招商队伍建设,推动环境招商、错位招商,开展定向招商,促进浙商甬商回归。五是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调整优化土地新增指标投放,提升产业用地开发投资强度。继续推进“三改一拆”和“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存量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

  优化商贸环境,积极培育新型消费。加强城市商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特色商业网点布局。鼓励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营销网络,支持大型超市与农业龙头企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办好中国食博会、宁波美食节等节庆展会活动。加快培育新型消费热点,围绕国家六大领域消费工程实施,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鼓励个性化、多样化消费,加大促进信息消费力度。加强商银合作,拓展城乡金融便民服务网络,扩大信用消费。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医疗、旅游等消费领域。

  拓展对外贸易空间,提升外贸发展水平。加强外贸扶优扶强工作,抓好八大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对接上海自贸区,重点复制承接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创新、产业合作等方面政策,推进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高新区等重点开发区建设。办好新加坡展、墨西哥展等我市重点境外展会,积极拓展新市场和新领域。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搭建我市对外投资合作服务平台,培育生产制造、贸易营销和资源开发三大基地,鼓励企业境外并购。

  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及风险防控。着力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切实做好清费减负及企业帮扶工作。加强对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排查,着力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聚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国家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六大重点领域,着重扶持新材料、新装备产业,聚焦石墨烯、伺服电机、诊断试剂、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细分领域。培育引进高端科研院所,积极搭建重大公共创新平台,推进新材料科技城、“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等建设,规划建设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加快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园,促进共性技术研究和重点应用示范。整合优化政策性资金使用,设立工业与信息、海洋经济、电子商务和旅游等四个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更多创新项目。

  推进临港和传统工业转型发展。优化重大临港产业整体布局,在符合扩产增效、环境容量、能耗水平等前提下,推进国家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加快临港产业链补链和延伸,持续推进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促进传统制造业“两化”融合,开展“四换三名”专项行动。整合提升产业平台,加快传统产业集群化发展。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研发设计、城市物流、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八大生产性服务业扶持力度,发展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数字化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态,促进临港产业更多地将贸易、研发、服务等环节落户宁波,将生产性服务业实体注册到宁波。强化“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大宗商品贸易、港口物流等优势产业,支持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航运交易所、甬易第三方支付等平台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一城两区一中心”建设,推动京东、网盛科技、圆通等一批知名电商企业签约项目落地,提升发展“世贸通”等电商平台。加快市级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实施楼宇经济提升工程。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继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新建标准化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万亩,现代农业园区30个。推进一批农业信息化、种畜禽育种等关键平台建设。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农业观光、农家乐等产业发展。

  (三)着力打造港口经济圈,加快提升开放优势

  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着力打造港口经济圈。一是全面融入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国家级平台,制定完善我市建设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具体方案,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二是完善集疏运网络体系。加快港区海铁联运设施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放射型、立体式的港口集疏运网络,深化“无水港”战略合作。谋划并争取国家海铁联运综合试验区建设。三是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和进口商品交易。积极融入浙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布局,加快梅山保税港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申报。继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不断完善进口商品内销体系,着力抓好原油、成品油等重要商品自营进口。办好2015年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推进与中东欧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落地

  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改革试点,围绕我市当前和长远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制约,梳理排摸年度重大改革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深化政府自身改革。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绩效管理机制;修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二是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实施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和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下放价格管理权限,缩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完善土地、水、电、气等资源要素供给差别化定价机制;加大金融改革创新,推进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和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建设,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基本完成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三是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围绕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多规融合”等重点领域,研究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着力培育卫星城、中心镇及“特色小镇”发展。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信用应用规范,推动地方、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及互通互联,逐步构建“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深化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一是深入推进能耗“双控”。实施“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推动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总结推广不锈钢、铸造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实施经验,推进实施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评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做好“腾笼换鸟”工作,完成“十二五”期间腾出15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二是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和土壤治理。继续推进机动车排气及扬尘防治等系列工程;推行烟气清洁化改造,完成6台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治理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完成县(市)区中心区域“禁燃区”全覆盖,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推进四明山等重点区域的生态治理与修复。做好“五水共治”各项工作,继续实施江河堤防工程,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力争做到黑臭河治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和完善。开展印染、造纸、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的整治行动。推进世行城镇居民生活废弃物分类处理项目,加快固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固废物无害化处理水平。三是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不断提升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总量和水平。培育发展多元化市场主体,扩大天然气应用,继续做好各类加气站建设及天然气汽车投放。四是围绕峰值目标强化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完善我市低碳工作体系,推进低碳示范项目谋划和建设,培育相关产业链。

(六)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不断提升民生福祉

一是合理安排2015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确保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全面顺利完成。二是加强价格调控和服务。强化价格监管,从严适时出台政府调价政策,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三是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出台城乡统筹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试点、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实现市区定点医院全覆盖。四是完善吸引民资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1+X”政策体系。推进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项目向社会招商,加快省级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创建,启动实施“智慧养老”项目。五是加快发展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动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和企业研究院建设,全面加强智慧教育应用。推进国有文化资产资源整合,抓好奥体中心、市图书馆新馆等项目建设。加快新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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