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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豪 绘 |
海曙法院首次引入社会观护制度 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陶琪姜)父母闹离婚,都不想要抚养权,那孩子该怎么办?昨天下午,海曙法院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首次引入社会观护制度。 2012年下半年,姑娘小许经相亲认识了小伙小季,两人相处得还不错,一年后,登记结婚。然而,好景不长,婚后两人总是为一些琐事闹得不可开交,小许曾好几次离家出走。如今,孩子未满周岁,两人就闹上法院要求离婚,并且表示均不想要抚养权。 昨天下午,这起离婚案在海曙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小许说娘家只剩一个快70岁的老父亲,自己收入不高,无力抚养孩子。小季则说自己母亲也吃不消带孙子,而且这么小的孩子最好还是跟着妈妈比较好。 为了保护此案中涉案的未成年权益,海曙法院引入了观护员制度,委托3名社会观护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为此,社会观护员不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仔细的交谈,还去孩子的奶奶家了解孩子当前的生活状况,并与邻居、村干部进行了交谈。 该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了孩子以往的被抚养情况、目前的健康状况;小许和小季的健康状况及性格、行动倾向,抚养能力,既往履行抚养义务的状况,获得亲属帮助的可能性……该调查综合各方情况,本着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认为小许与小季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还存在调解的可能性。(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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