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版开设的“作文课堂”栏目,将针对性地刊发有关作文学习指导内容,如果你在作文教学或者作文学习方面有什么独到的见解,请发给我们,以飨读者。来稿请加本报编辑QQ1906074598发送。本栏联系电话:13777112288。 文章从人称角度分,可以分为第一人称文章和第三人称文章。 对于第一人称的文章,在动态人物描写时,就要注意“神态、语言、动作、心理活动”四个要素的具体用法,只有弄清楚这几个要素的用法,动态人物描写才会写得生动、具体、合情合理。 1、神态 在第一人称的文章中,对于“我”,不可以描写神态,否则就会不合情理。 例如:有同学在《老师火了》一文中这样写道:老师一脸严肃,怒目而视。教室里的空气仿佛停止了流动,我心里紧张极了,心都要蹦出嗓子眼了。我用余光偷偷地瞄了一眼老师,顿感一股寒气,我感觉自己的脸脸不由自主地红了。 很显然,这是一段老师发火之后场面、环境气氛及人物的描写。最后一句明显不合情理,“脸红”都能感觉出来?颜色、形状、大小等应该是通过视觉来反应。如果改为“脸发烫”就合情理了。 同学们一定要记清楚,第一人称中对于“我”不可以进行神态的描写。环境气氛、场面等对“我”引起的变化,如:脸发烫、腿发抖、心发慌、脸发木、眼发花等是“感觉”描写,千万不可把“感觉”描写当做神态描写。 2、语言 在第一人称文章中,我们可以花大量的笔墨描写除“我”之外的其他人物的语言,但对于“我”的语言描写,要恰到好处为止,不能太多,言多必失。在这一点上,很多同学总是犯错误,写起文章来,人物除了会说话,其他的都不描写了,文章因此显得干巴巴的,枯燥无味。要引起注意。 3、动作 在第一人称文章中,一般情况,对于“我”不可以进行动作描写,只能描写“我”的“感觉”。对于其他人,描写不受限制。 4、心理活动 在第一人称文章中,“我”的心理活动要做重点刻画。但要注意,对于除“我”之外的其他人通常情况不可以进行心理活动描写。 这里要明确一点,很多老师强调,同学们在写作文时,结尾一定要有感想、观点或者看法。在记叙文中,通常是用“我”的心理活动描写来体现的,也就说,结尾应该是通过“我”的心理活动描写来表带作者的观点、收获、感受等,不是作者的议论性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