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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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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县福利院用铁链拴养智障男童
新华网
  两名智障男孩,一个被铁链锁脚、一个被布条圈颈,拴在一张木椅上。
  被蓝色布条拴在长椅上的智障男孩。

  一名穿着开裆裤的男孩,脖子上拴着一根打了死结的蓝色布条,布条的另一头拴在旁边的长木椅上。被拴着的还有另一名患有唇腭裂的男孩,拴着他的是一条铁链,一头拴在长椅上,另一头拴在男孩右脚踝处。

  这是记者6月29日在浙江苍南县福利院现场看到的情景。

  现场

  两名智障小男孩被拴在长椅上

  苍南县社会福利院位于灵溪镇沪山办事处沪山村的山边,由一幢两层房子和一间一层小平房组成。

  6月29日中午12时,在该福利院的一层小平房内,孩子们正在4名护工的照看下吃着饭。一名穿着开裆裤的男孩坐在痰盂上,手里捧着小碗吃着米饭,他的脖子上拴着一根打了死结的蓝色布条,布条的另一头拴在旁边的长木椅上。小男孩眼睛大大的,吃完饭后他依旧坐在痰盂上,身体蜷缩着,时不时用手去拉、用嘴去咬脖子上的蓝色布条。

  被拴着的还有另一名患有唇腭裂的男孩,拴着他的是一条铁链,一头拴在长椅上,另一头拴在男孩右脚踝处。

  福利院护工王女士说,用布条拴着的男孩今年大概6岁,是个智障儿,患有先天性聋哑和羊角风,大小便失禁,出生不到3个月就被父母遗弃,“他大小便随处乱拉,我们试了很多办法都教不会,有时候还会打其他孩子,没办法只好拴起来。”

  被铁链拴着的男孩今年9岁,看到记者,他睁大眼睛,嘴巴一张一合地嘟囔着,用手不断拨弄脚上的铁链。王女士说,这孩子也是智障儿,患有先天性唇腭裂,“这个孩子很不听话,不管外面下不下雨,总要往外跑,一天要给他换三四次衣服,也只好将他拴起来。”

  据介绍,目前苍南县社会福利院供养着21名孤残孩子,最小的1周岁左右,其中十几名孩子有肢体残疾或智障。照顾21名孤残孩子生活起居的是4名护工,她们是苍南当地农村妇女,平均年龄超过60岁。

  护工王女士和谢女士说,把两名孩子拴起来,别人看到肯定会有非议,但她们为这两名孩子的问题伤透了脑筋。

  回应

  苍南县社会福利院:“我们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针对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发生“拴养”的事。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副院长林守国称,“捆绑和拴养孩子是绝对不行的,我们以前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林守国说,以前采用家庭分散寄养的方式,后来发现家庭寄养环境和管理跟不上,有的家庭都寄养着10多个孩子,2008年开始才在福利院集中供养。由于受场地限制和人员配备不足的原因,当时将福利院日常管理承包给一名苍南本地人,福利院的各项开支由承包人负责,护工也是承包人聘请的。

  林守国表示,福利院承包后,刚开始按照每人500元/月给承包人,2009年提高到600元/月,2010年开始提高到730元/月。“去年我们发现福利院承包后在管理和运作上存在一些弊端,也一直在想办法解决。”

  林守国说,按照县级福利院的要求,最好要按照1:1.5的比例配备护工,并能提供医疗保健、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配套设施,但现有的福利院条件太差了,确实有很大的距离。

  律师观点

  “拴养”侵害了孩子的人身权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成认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落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虽然护工出于管教孩子的考虑,但这样拴着绝对不行,不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还限制其人身自由,这侵害了孩子的人身权。

  对此,有市民认为,这两名智障小男孩不听话被“拴养”,虽然福利院有着自己的苦衷,但不管如何,这种方式过于粗暴和简单,毕竟他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小生命。另外,“拴养”其实只是表象,原本应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责任,因为人员配备跟不上和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这张“安全网”出现了漏洞,这值得当地有关部门反思。

  整改

  苍南县委县政府:

  情况属实 提出四条整改措施

  据苍南县民政局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目前该县福利院共收养了21名孤儿,其中19名孩子有肢体残疾或智障,最小的1周岁左右,照顾21名孤残孩子生活起居的4名护工,都是当地妇女。图片中涉及的两名孤儿,一名孤儿叫国群,2010年1月18日入院收养(由于还在襁褓之中,不知具体出生时间,因此户口登记时间也为2010年1月18日);另一名孤儿叫国城,2004年3月27日出生,2004年5月入院。其中,国群由于患有先天性聋哑和羊角风,大小便失禁,解大便时用布条固定着;国城本身患有精神分裂症,情绪十分不稳定,平常有暴力倾向,保育员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其情绪不稳定时,无奈之下用铁链将其拴住。

  对此,苍南县委县政府作出四条决定:一、限时落实福利院保育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聘,配足配优保育员,并进行培训,使之能够胜任保育员岗位。在保育员还没充分到位之前,要通过发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义务积极参与服务,防止类似“拴养”事情的发生,让孤儿得到与正常人一样的温暖和照顾。二、改善福利院环境,关注孤儿健康成长。限时整治现有福利院环境卫生,落实孤儿身体健康检查,一周内搬入凤池福利院,加快苍南县社会福利中心的建设,为孤儿的成长提供一个舒适、健康、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三、严明纪律,严肃追究。民政部门要自查自纠,县纪检部门要及时介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规渎职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责任。四、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对全县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孤儿、寡老等弱势群体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心,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此外,苍南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金余成说,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管孩子是智障还是正常的,“拴养”孩子是绝对不允许的。

  金余成说:“现有的福利院不管是环境条件和供养模式都有问题,我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准备启动搬迁,重新招人。去年我们和灵溪镇达成协议,借用该镇刚建好尚未投用的凤池敬老院,用于社会福利院使用。另外,我们向县里申请增加人员编制,上个星期刚批下了,只要人员到位,就马上搬迁过去。”

  金余成说,苍南县将新建一个大型的社会福利中心,目前该工程已通过立项,正在办理征地手续。

  综合新华网、温州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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