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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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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外派劳务可免征营业税
有助于宁波企业“走出去”
张璟璟

  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璟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外派海员等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对外派海员等劳务免征营业税。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包雄关副教授称,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当下,出台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有助于宁波企业“走出去”。

  据了解,当前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的主要方式有境外投资、境外工程承包和外派劳务等。一位境外工程承包商称,境外业务受国际市场和政治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加上人民币升值、国内劳动力工资水平提高等,外派劳务业务成本逐年上升,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通知指出,我国境内单位提供的劳务中,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的包括,标的物在境外的建设工程监理、外派海员劳务和以对外劳务合作方式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人员管理劳务。

  通知明确,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的外派海员劳务,是指境内单位派出属于本单位员工的海员,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的船舶驾驶和船舶管理等劳务。对外劳务合作,是指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协助中国公民赴境外工作的活动。

  这项税收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在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征收入库的应予免征的税款,允许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包雄关说,目前国内外海运市场都不太景气,出台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降低了企业外派劳务成本和境外管理服务的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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