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松 “陌生电话不仅能叫出孩子名字,还能正确说出孩子就读的学校、年级。是谁泄露了孩子的信息?”最近,很多家长都接到一些培训推销电话,电话那头的陌生人似乎对孩子的基本信息了如指掌。(7月9日《宁波晚报》) 陌生电话对孩子的个人信息了如指掌,家长不仅受到了骚扰,还会担心孩子的安全。而这些家长还只是接到了推销电话,不少市民接到了形形色色的诈骗电话,对方同样对自己的相关情况如数家珍。 媒体屡有报道,有市民购车后,“退税电话”接踵而至,对方能准确说出你买车的时间、地点乃至牌照,车主信以为真,结果落入圈套;有人家里添了小宝宝后,马上就收到“发放生育补贴”的短信,短信中准确说出你生孩子的时间、医院、孩子性别、体重等信息,让人觉得很可靠,实际上是骗钱的大忽悠……无论是孩子上学、买车还是生娃娃,都是自家的事情,推销员乃至骗子是如何知道的呢? 其实一点也不难,不管是孩子上学还是买车、生娃娃,都会在一些单位留下相关资料。按理说,工作人员应“守口如瓶”,尽到保密职责,可有的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大意,导致资料泄露;更有甚者,唯利是图,为了蝇头小利就将当事者个人信息出卖了。这其实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在网上有人专门收购、转卖公民个人信息,经过层层倒手,公民个人隐私成了“尽人皆知”。 个人信息泄密,后果很严重。隐私泄露带来的心理不安全感尚在其次,像身份证这样具有法律效力唯一性的证件信息,要是被不法分子掌握的话,那只能用可怕二字来形容了———电信莫名欠费数千元、冒名办理信用卡再恶意透支、筛选你的银行卡密码划走钱财等让人心惊胆战的事情,均已有现实的案例发生。 遗憾的是,严惩个人信息泄密者虽然是公众普遍意愿所在,但2012年4月17日《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称:在该报于2011年底所做的一项社会调查中,有七成受访者在个人信息遭泄后,选择了“忍耐”。只有三成人会以要求相关网站删除自己的信息、查询谁是泄露者或者举报等方式,作“绵薄”的抵抗。 受访者的忍耐多出于无奈。因为法律步履蹒跚迟迟未至。2009年《刑法》虽将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入罪,而《民法通则》中也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条款,但这些规定零散、抽象,现实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初稿已出台多年,但迟迟未见面世。 没有法律撑腰,严惩个人信息泄密的不法行为就难以“师出有名”,效果也会大打折扣。面对个人信息泄露愈演愈烈的残酷现实,面对“坚决查处泄密源头、斩断个人信息泄露背后的利益链条和严厉打击贩卖个人信息者”(2011年年底《法制日报》与搜狐网联合进行的一项社会调查)的公众期待,《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当加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