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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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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成“家贼” 一天偷两次
殷欣欣

  本报讯(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冯筏) 奉化男子竺某将自己的房子分隔出一间出租,与租客共同拼住。不料,作为房东竟然当起了“家贼”,一天接连两次光顾房客房间,盗取现金和笔记本。昨天,竺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竺某是奉化人,今年31岁,平时游手好闲,没有什么收入和积蓄,不过有一处父母为他置下的房产。

  为赚点租金,竺某将自己的房子分隔出一间,租给了在KTV上夜班的胡小姐。

  今年1月6日凌晨,竺某发现胡小姐的房门没锁,就动起了歪脑筋。他进门一阵翻找后,在枕头下翻出了1000元钱。

  到了晚上六七点钟,竺某看到胡小姐还没有回来,手又痒了。他再次打开了胡小姐的房间,拿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卖了1200元钱。他用窃得的2200元赃款,还了1500元债,剩下的700元玩游戏花掉了。

  胡小姐当天晚上回来后,发现房间失窃了,立刻报警。

  面对警方,竺某很快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经鉴定,竺某所偷的笔记本电脑价值3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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