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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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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责任意识排除“高空炸弹”

  6月30日,鄞州紫郡花园小区,一大块钢化玻璃从天而降,砸中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车身有不少被砸痕迹,车后挡风玻璃部分碎裂脱落……轿车车主是家住鄞州紫郡小区的应女士。让她郁闷的是,车子赔偿的事情还没了结,前天她家阳台玻璃又被从天而降的瓷砖砸破!(7月16日《宁波晚报》)

  

  在百度搜索输入“高空坠物”关键词,可得到约140万个相关网页,足见此类事件的多发高发。追根溯源,无外乎三个原因:一是不少高楼墙面、玻璃、灯饰广告等年久失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个别单位和居民违章搭建、乱放物品,如花盆、空调外挂支架等,稍有不慎便会从天而降,令路人和车辆“破相”;三是少数市民安全意识淡漠,为贪图方便省事,一时难改随手乱扔乱抛的陋习。

  排除“高空炸弹”的危险,对城建部门、管理单位来讲,就是要从小处着眼、细处着手,即便是一片玻璃、一块面砖、一个螺钉……都需用心地去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毕竟哪怕再细小的瑕疵,都有可能带来大危险。

  不期天上“掉馅饼”,就怕“扔炸弹”,高空坠物也考量着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一方面,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教育,有效引导市民做好阳台晾晒物、摆放物的安全处置工作,筑牢安全防线;另一方面,广大市民要做个有心人,及时发现疏漏、反映问题,并持之以恒地督促职能部门整改到位,真正把“牢”补在亡羊前。

  徐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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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入法”是一个伪命题
画里话外
用责任意识排除“高空炸弹”
积水两个月无人管为哪般
不妨建一份“破坏排行榜”
“有监控”何以成救人前提
监控有害信息须兼顾公民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