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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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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连夜彻查有毒有害食品
截至昨晚11时,查获织纹螺22.76公斤、河豚鱼4.8公斤
周科娜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姚晨 陈婉君 阮野) 昨天晚上9时,江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庄桥河东路与菜市场交界处,从一家流动摊贩那里,缴获了0.6公斤织纹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前天晚上开始对一些餐饮店开展集中整治清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加工销售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该行动将持续3天。截至昨天晚上11时,全市共查获织纹螺22.76公斤、河豚鱼4.8公斤,立案5起。

  昨天晚上,江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兵分两路,分别对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的流动摊贩、小餐饮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的范围分榭嘉路一带、慈城、洪塘、庄桥等地的小餐饮单位和流动摊贩,其中环城北路和白沙菜场是复查。“头一天晚上我们在江北环城北路路林村村口查获了2.5公斤织纹螺。很多摊贩可能会有这么一个想法,头一天晚上查过了,今天不会查了,我们就杀一个回马枪。”江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过复查情况良好,没有发现织纹螺和河豚鱼。倒是在位于庄桥河东路与菜市场交界的桥头一家流动摊贩处,查获了0.6公斤新鲜的织纹螺。各个县(市)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最近的频繁检查以及媒体的大量宣传,中小型饭店中已难觅织纹螺和河豚鱼的踪影,他们将把重点检查放到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餐饮行业经营织纹螺、河豚鱼的监管,以城乡接合部和背街小巷为重点检查区域,以中小餐饮和供应夜宵的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旦发现存在非法经营织纹螺、河豚鱼的,立即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告知经营户加工经营织纹螺、河豚鱼的危害性,也提醒市民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现有人加工销售织纹螺、河豚鱼,立即拨打9631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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