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滕华 实习生 陈旻 6月29日,本报刊发《社区公章今起“减负”,盖章项目由62项砍至21项》的报道。如今近一个月过去了,社区“万能章”清理得怎么样了?昨天,记者对此进行了回访,发现社区盖出去的章少了不少,但仍有些证明让社区很为难。 有社区公章少盖近半 “拒绝的不少,这几天老有居民笑着进来,板着脸出去。”江东区福明街道波波城社区居委会书记刘亚光告诉记者,他们每年盖出去的社区章有100来个,自从公章“减负”,近一个月下来,少盖了许多。“现在盖出去的章,以身份证明为主,比如老人医疗保险的异地认证、要申请阶梯水费的家庭居住人口证明等。” 刘亚光说,前两天,就有一位60多岁的大伯前来盖章被劝回。“他的户籍不在我们小区,只是居住在这里,需要我们出具证明,为他80多岁的岳母代办手续,说是去卖岳母的房子。”刘亚光说,这不符合市民政局发下来的21项盖章范围,更合理的证明机构是去派出所拉户籍关系。最后,大伯生气地离去了。 “最近一个月,我们社区公章盖出去的少了近一半。”海曙区西门街道北郊社区小王说,对于遭到拒绝的盖章申请,他们多是对居民好好解释,“有时没办法了,就搬出报纸,让他们看看自己属不属于21项盖章范围。” 有些证明让社区很为难 “有些证明真的让我们社区很为难。”刘亚光说,她本月就遇到某银行让职员来社区出具证明,证明他们家请了一个保姆。该银行有政策,双职工家庭请了保姆,可以得到一定的补贴。刘亚光说,如果这个章不盖,居民的钱就拿不到了,如果要盖这个章,社区又很难证明其家里确实请了保姆,实在是纠结。 而在海曙某社区,一位社区干部遇到了另一件“棘手”的证明。一位60多岁的先生要去为腿脚不便的母亲取款,银行非得他到社区去敲个章,证明母子关系属实。“我们告诉银行,这个章社区很难盖下去,但银行坚持让老先生要拿到章才给取钱。”社区干部说,老先生无奈之下跑到了区民政局要求出具证明。“大热天的,看老先生这样奔波,我们实在是于心不忍。但这样的证明,由派出所出具更有效,何必还要社区重复证明?” 采访中,不少社区干部反映,目前房产交易中心仍在叫那些委托购房的居民来社区出具家属关系证明,又比如身份证遗失了,结婚证找不到了,有的办证中心还是要求居民来社区开证明,这些都超出了社区盖章的21项范围。 “减负”还需职能部门配合 社区公章“减负”的消息见报后,为什么仍有一些不在21项盖章范围的申请被有关职能部门遣到社区里来?一位社区干部对记者说,究其原因,是因为文件很难约束这些部门,这些部门为着自己行事方便,仍按“老套路”出牌。 芝红社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果有关部门能开个会,达成共识,对现在不属于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之前都推给居委会盖章的一些职能进行重新规划和管理,才能够达到社区公章盖章项目的真正‘减负’。” “希望一纸通知,就对之前的社区‘万能章’有彻底改变,这是不可能的,也不现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周兆骏说,目前市民政局联合市纠风办已向宁波所有市直部门、银监会等单位,以电子公文的形式,转发了这份社区盖章“减负”的文件。“现在先在‘末端’控制住,规范好社区盖章。连续几次的拒绝,自然会回馈到有关部门,他们稍后必然会做出一定调整的。” 据悉,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市纠风办就社区盖章事宜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将进行反馈和处理。 相关报道 新盖章项目 可随时申请“准入” 未列入21项盖章范围,是不是肯定敲不出章来?一位社区干部告诉记者,这主要得看申请事项是否合理、社区是否有能力证明,“只要不违反原则,又能方便居民的,我们一般还是放行。” 根据社区公章“减负”的《意见》,明确了社区居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印范围:一、居民在辖区居住情况、参加社区活动情况的证明;二、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子女助学金补助和学杂费减免等事项的家庭基本情况的核实或证明;三、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社区居委会对职责范围内能够如实掌握的情况给予证明;四、其他依法应为居民提供证明盖章的事项。 “社区居民的需要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周兆骏告诉记者,各部门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要求新增居民证明类社区盖章项目,可向市、县(市)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县(市)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即可准入。“只要有需要,可随时提出申请,一经核准,我们就会把通知发到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