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市修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T+0”改为“T+1”
外电外网
沪深交易所昨日晚间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文为:“客户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
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约定以现金等方式偿还向会员融入的证券。
据《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