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财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现代金报
 
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一年

宁波查处相关案件205件

罚没款逾1900万元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反法”)自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一直倍受关注。日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信息,2018年度,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05件(其中大要案193件),罚没款1913.07万元。

    □通讯员 张淑蓉 金报记者 王冬晓

    全年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05件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新反法”,加快推动对“新反法”的执法实践,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局相关要求,于2018年2月始即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2018“甬剑一号”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05件(其中大要案193件),罚没款1913.07万元;相比2017年平均个案罚款额度从2.77万元上升到了9.33万元,足足提高了三倍有余。

    “通过在相关领域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了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不仅提高了公众对新法的认知度,也敦促经营者自律和维权意识的加强,同时也让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具体的实战过程中快速有效地完成了对‘新反法’的理解掌握和实践运用。”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处主要负责人如是说道。

    查处一批涉老年人虚假宣传案

    “新反法”的一大特点就是对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七大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完整清晰的界定,而根据这一新的法律界定,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一些新类型案件的查处上取得了明显突破。

    2018年3月15日,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深甽所在全面排查老年人参加医疗器械免费体验活动情况的过程中,发现宁波百事康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甽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宣传广告、展板等内容存在一定问题,初步判断该公司是假借免费体验的幌子,夸大虚假宣传诱导中老年消费者购买价格高昂的医疗器械。4月19日,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西店镇、深甽镇、岔路镇的三家分公司进行统一收网行动,有登记的参加“体验”的老人达680人以上,有登记的购买者达43人,涉及金额67.94万元。

    当事人被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件是我市首例适用“新反法”查处的虚假宣传案,更是填补了全大市在“体验式”医疗器械营销领域的执法监管空白,带动集中查处了一批同类型的违法案件,有力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