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7月至今,垃圾分类已在宁波推行整整5年多,从铺天盖地的宣传攻略到几乎人手一份的垃圾袋,政府的推广力度众所周知。 但在垃圾分类如此大力度有序进行的同时,很多问题也由此暴露,居民不按规定投放垃圾、清运单位混装乱装垃圾、管理单位未尽管理督促义务……不仅是宁波更是整个浙江亟待解决的问题,金报也持续关注了多年。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立新就普遍存在的问题,拟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完善终端处置体系的建议。 □金报记者 樊莹 现状 垃圾处理能力仍然相对滞后 垃圾回收产业不够完善 李立新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困难重重,理念难以转换为实践。尽管垃圾分类作为口号已经被民众所熟知,但真正的垃圾分类知识却严重不足。 “举例说,以家庭为单位的垃圾分类仍然任重道远,有的居民家中只有单一的垃圾桶,并没有设置分类的垃圾桶,直接导致了生活垃圾在源头上无法实现科学分类。”李立新注意到。 垃圾处理能力相对滞后以及垃圾回收产业不够完善,也是不得不重视的。由于民众对垃圾回收和集中处理的理解有偏差,导致人们对垃圾处理有关项目存在较为普遍的恐慌情绪,由此产生了邻避问题,造成部分垃圾分类处置项目无法如期动工建设,成为影响垃圾分类回收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主要瓶颈。 李立新还提到,从现实看,由于垃圾的前期分类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垃圾处理产业长期存在投入大、成本高、周期长的特征,许多企业和社会资本不敢轻易涉足垃圾处理行业,由此导致垃圾回收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 建议 建立流程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系统 实时追踪垃圾处理的流向和回收状态 浙江省已于2018年分别出台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那么如何更好更快地实现这一目标。李立新提出建议,抓住垃圾分类的源头,充分发挥社区功能,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垃圾分类。“只有在源头上实现垃圾分类,才能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社区作为最接近家庭的组织,应通过上门沟通、分发宣传册、提供分类垃圾桶等途径,将垃圾分类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李立新认为。 同时,建议完善垃圾分类终端处置体系,采用先进设施,促进垃圾分类回收。主管部门要学习日本、瑞士等国家的先进经验,制定科学、严格、详细的垃圾分类标准,规范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 李立新还建议,制定专门的垃圾回收管理制度,比如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技术平台,建立流程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系统,实时追踪垃圾处理的流向和回收状态。要将垃圾分类回收与智慧城市建设相结合,推出智能分类垃圾箱、垃圾处理监控系统等硬件设施,降低实际工作中的强度和难度。 此外,强化政府职能,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奖惩机制。其中包括,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身垃圾治理事业,对有资质的正规垃圾分类处置单位给予合理的资金和政策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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