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章萍)昨天,宁波市教育局就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再次重申了各项规定。 要求各培训机构不得以“名校”“提前上岸班”等进行虚假宣传,不随意夸大宣传,随意承诺;不得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小升初等入学有关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等。如要举行机构内部学员测试(人数累计达100人及以上),则要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宁波民办教育网提前1周时间备案;不得公布或向第三方提供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的考(测)试成绩、名次,严禁向第三方提供学员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不得通过机构网站、机构微信微博账号等载体,转发全日制中小学发布的招生信息、开放日活动信息等干扰学校正常的招生秩序;不得通过入学政策解读、咨询、讲座等曲解入学政策,炒作学校排名,制造家长焦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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