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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掉的金器和手表 通讯员供图 |
元宵节晚上,慈溪长河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我们家遭贼了!项链、手链、手镯、戒指、手表……全没了!你们能不能快点过来?”很快,陆警官带上几名辅警,赶了过去。 然而,最后经证实,这只是一起当事人报假警的案情,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昨天,记者采访长河派出所刑侦副所长陈海军,听他介绍详细经过。 结婚没几个月,家里丢了一大堆金器 当晚9点许,陆警官等人来到报警人陈某所在的长河镇长丰村大路头南路上的家里。 “主要都是一些金器,有的还是我们婚嫁用品。”据小两口介绍,两人刚于去年12月结了婚。清点后,两人丢了两三条项链、两条手链、一个手镯、两枚戒指以及一块欧米茄手表。 随后,刑侦大队的技术民警赶来勘查现场。未发现任何脚印、痕迹,也没有翻墙、爬窗之类的痕迹,于是,民警判断应为熟人作案。 “你们事发前这些东西都放在哪里?”民警询问。“我藏的比较隐蔽,小偷没那么容易找到。”陈某妻子说道。 这话出来后,民警又觉得跟熟人作案有些对不上号。如果是熟人,不太可能去那么隐蔽的地方寻找金器,一般只会在容易得手处“顺手牵羊”,而且主人把物品藏得那么好,应该有翻箱倒柜的痕迹,然而现场就像没发生过盗窃案似的。 当事人承认将金器卖掉后用于挥霍 随后,民警将夫妻二人带回长河派出所,进行笔录环节。次日,警方有了突破。 陈海军告诉记者:“陈某有些吞吞吐吐,而且很多话不能自圆其说,夫妻俩的表现完全不同,而根据多年办案经验,以及此前的分析,我们判断,陈某应该瞒着妻子报了假警。” 经过讯问,陈某交代,这些丢失的物品其实是被他卖了。 陈某的工作收入每个月三四千,而婚后小两口的开销很大,他自己买了万把块的手机,妻子也提出想买好几千元的包,碍于面子陈某不好拒绝,可经济能力摆在眼前,于是他背着妻子,陆续卖掉家里其余的金器,加上手表,一共换得4万余元,而这些钱,全部被他用来挥霍了。 元宵节晚上,他害怕家人发现后责骂自己,于是想出报假警这一招,想瞒天过海。 目前,因谎报案情,25岁的陈某被慈溪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200元。 □通讯员 黄祎祎 金报记者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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