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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3月0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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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即还即退”监管须到位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2月28日在国新办表示,交通运输部鼓励共享单车免押金提供服务,如果收取押金要依法合规,即借即押、即还即退。交通运输部将加快推动出台《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用户押金的监管,做到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押金,从源头上防范押金风险,保障用户权益。(2月28日中国新闻网)

    潮水退去,才知谁在裸泳。共享单车“烧钱”大战后,不少单车企业已被市场淘汰出局。然而,用户“退押金难”却饱受诟病。交通运输部将加快推动出台《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防范押金风险,将能破解“退押金难”问题,有效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共享单车押金实现“即借即押、即还即退”,除有专门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还必须监管到位,才能避免单车企业“钻空子”,否则,再完善的法律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便是一纸空文。

    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业态,近几年来发展迅猛。共享单车为用户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因其经济、环保、快捷而大受欢迎。然而,“单车不贵、押金挺高”的现象,让单车企业有了为获取更多押金,而大量投放车辆的冲动。如果押金能够原封不动,用户当然没有风险,押金“即还即退”也毫无压力。然而,不少单车企业却大肆挪用押金,用于购置单车扩大规模,甚至用于投资理财等其他领域,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单车企业关门歇业或跑路,此时“押金池”里已没有多少资金。

    单车企业为了规避经营风险,收取押金本无可厚非。但从金融角度看,一辆单车对应更多个用户押金,就意味着杠杆率升高,风险将加大。押金并不是企业营收款,属于担保性资金,按理说不能随便挪用。但由于共享单车押金管理在法律上是空白,监管也属于盲区,单车企业为了发展或生存,就有挪用押金的冲动。

    对此,笔者认为,为了便于日常监管,不妨规定用户直接将押金存入第三方监管账户,除了利息收益外,严禁单车企业挪用,而用户退押金也由第三方来即时办理,将真正实现押金“即借即押、即还即退”,从而彻底打消单车企业挪用押金的冲动。

    为了吸引更多用户,目前多数单车企业推行免押金、车费优惠等政策,但不排除今后形成行业寡头后再恢复收取押金。如果收取押金,单车企业也一定要依法依规,同时,相关部门的监管必须到位,为保障用户权益撑起一把“保护伞”。    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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