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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3月0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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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渔船船长 因无证驾驶被拘

渔船靠码头接受渔政人员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 林建国 李传斌 记者 郑晓)2月28日,象山县又一位渔船船长,因无证驾驶渔船,被县公安局治安拘留15日并罚款。

    据悉,该船长是2月23日在197渔区8小区被货轮撞沉的浙象渔46102船的涉事船长。经象山县渔业部门后期调查确认,该船船长在未取得渔业部门核发的合格职务船员证书的情况下,私自驾驶渔船,造成严重后果。

    1月10日以来,全市渔政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1197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98次,检查渔船487艘,立案128件,查扣整改问题渔船268艘,清剿涉渔“三无”船舶19艘。象山县4名船长因无证驾驶渔船被公安机关拘留。

    据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从2月27日起至5月1日,全市开展春雾季渔船安全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渔船编组生产落实、船员持证、安全设备配备有效和“五超行为”(超员、超载、超高、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等情况。

    另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今年8月1日起,将对大中型渔船(船长12米及以上)施行进出渔港报告制度;3月1日起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系统开始试运行。以后渔船进出港不需到岸上办理签证了,只需在系统上办理签证即可。

    8月1日后,渔业管理部门将对未报告、系统校验不合格进出港的渔船,进行重点监控检查。对报告虚假信息或拒不整改的渔船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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