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看清拍卖须知,仅仅因为拍卖的这套房子价格较低,便仓促竞拍,事后懊恼不已,便悔拍了。 慈溪男子徐某这一次算是为自己草率的竞拍行为付出了代价,为此,他缴纳的9万元保证金“打了水漂”。昨天,记者从慈溪法院了解到的这起案子,可以给不少盲目竞拍者一些警醒。 □通讯员 房赤敏 郑凌燕 记者 朱琳 淘宝拍下房子想悔约 3月4日,慈溪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宗汉街道某小区的一套住宅。起拍价45万元,保证金9万元。 竞拍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上午近10点半,经过6次出价,徐某以72万元的价格最终拍得这套房子。 成交当天,徐某致电法院,询问该房产的详细情况。 原来,他在竞买该房产前,并未看过该房产的相关信息和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内容,因为看到房子的价格较低,就报名参加竞拍。 在参加竞拍前,徐某已经将9万元的保证金汇至法院账户,按照竞拍规则,他需要在拍卖结束后一周内(3月12日之前),将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的账户。 但是过了规定的余款交付期,徐某还是没有向法院缴纳余款。法院通过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联系他,但他既没有接听法院电话,也未回复法院是否继续缴纳尾款。 直到3月19日,法院又一次通过短信通知他,且再一次给了他三天的宽限期,然而徐某仍然没有任何动作,且又挂了法官的电话…… 9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因为徐某的悔拍行为,这套房产将被重新拍卖。由于是因买方悔拍而导致未能成交,而非流拍,因此重新拍卖起拍价还将和第一次拍卖时保持一致。 对徐某本人,法院依法裁定他缴纳的9万元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等,他本人也被限制再次竞买此套房产。 对于这起案子,法官介绍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是一般的淘宝购物,也不同于商业拍卖,切忌盲目跟拍和悔拍。 “很多人在拍卖的时候,重点都在关注拍品的品相、价格、开拍时间等,却很少仔细看后面的拍卖公告,而公告中包括了产权过户、税费缴纳以及拍卖标的物瑕疵等重要信息”,法官提醒道,“很多买家在竞拍前没注意看后面的拍卖公告,最后悔拍,不仅自身蒙受损失,也浪费了法院的司法资源,而且因为重新拍卖还会导致案件当事人利益受损,所以参与司法竞拍的市民,在竞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等内容。对于没有把握的,或者尚不清楚拍卖标的物情况的,请慎重考虑,尽量不要参拍。”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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