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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4月0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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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禁止宣扬童星效应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3日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该管理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近年来,部分未成年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中,出现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装“童星”、成人化表演、低俗调侃、侵犯隐私权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其中个别节目有“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根据规定,情感故事类、矛盾调解类等节目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情感;未成年人节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品行、道德方面的测试,放大不良现象和非理性情绪。此外,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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