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钟法 记者 陶倪)昨天上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宁波法院打击黑恶犯罪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公布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宁波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卫华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波两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及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专职合议庭,并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出台关于“套路贷”“恶势力”认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全市法院以及公检法之间司法标准。 据悉,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12日,宁波两级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恶案件48件318人(其中涉黑案件7件7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9件8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32件160人),一审审结20件142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2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17件93人,犯罪集团1件20人);二审受理7件74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2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6件 46人),已全部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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