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汽车销售公司收取车主“金融服务费”的问题,本报4月18日刊发了《汽车销售热衷的金融服务费,这里的水到底有多深》报道,很多车主之后纷纷反映,也遇到被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 那么,“金融服务费”到底该不该收,怎么样可以收,怎么样不可以收?车主该如何处理判断自己权益有没有受侵害?昨天,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记者 陈善君 近年来,汽车销售公司卖车时热衷于推销按揭贷款。因为按揭购车对于4S店来说,能够从中收取服务费、手续费,业务员、4S店都会有一定的提成。但是在收取金融服务费时,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如额外收取、不公开公示、不给票据,也没写入合同等。有些4S店在车主要求之下,给予开具了发票收据,或报价单,但基本上不会在相关凭证上写出“金融”两字,多以服务费、贷款服务费名称出现。 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4S店实际上是不能收金融服务费的,因为“金融服务费”是金融机构才能收取的。但根据目前相关规定,并不是说4S店就不能收取“服务费”。 能否收取? 如果“金融服务费”是4S店收取代办按揭服务费,是不是可以收?应该怎么收取?记者向商务局、银保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了深入了解。 ◎市市场监管局 按现有的相关规定,关键是看有没有事先征得车主的同意。如果收取的费用有提前公开明示、提供服务、开具发票,消费者知情,那么就是一种市场行为,并不违反相关强制性规定。如果是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不公开不明示,也没有发票等问题,则不能收取。 ◎市消保委 关键看有没有明码标价,提供服务和开具票据。如果不存在强制或欺诈,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并不违背相关禁止性法规。 ◎税务部门 按照规定100元以上的数额就要求开具发票,如果4S店收取服务费没有开发票、没有纳税,就算是双方协商收取的费用,也是违规的。 谁来监管? 对于“金融服务费”谁来监管的问题,记者进一步了解发现,从“金融”二字来看,应该是由银保监会监管。 但根据2017年2月20日商务部审议通过,同年7月份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商务局表示,应该属于商务部门的监管职责。 ◎市银保监局 银保监局只能监管银行以及在银保监局备过案的金融机构,就目前的案例来看,大多都不是银行收取的服务费,很多都是由4S店自己的贷款金融公司在收,这些车贷金融公司总部很多都在外地,不在宁波银保监局的管辖范围内。 ◎市商务局 基层执法力量比较薄弱,面对大量反映和咨询处理起来有困难。为此在投诉比较多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多部门联合等办法,增强执法力量。 [ 提醒市民 ] 购车时要问清楚具体收费 并写入合约 对于车主遇到的购车被收取“金融服务费”问题,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看汽车销售公司在售车的时候是否存在隐瞒、欺骗的行为,是不是事先商定的结果。如果收费有事先公开、明示,有相关服务,并开具票据等,是不是可以退费?因为尚不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则要等待上级部门的进一步定性和通知。如果汽车销售公司存在商业欺诈的情况,可向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向消保委反映。 此外,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对于相关的收费情况一定要事先向车商了解清楚,如果问询清楚之后决定购车,则要在合同中对相关收费进行约定,索要相关收款凭证,以免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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