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两年,价格涨了一倍。没想到,临过户了,才知道房东去年起患了老年痴呆症,没法过户。”最近,宁波的李先生的心情好似坐了一波过山车。他担心,老人的子女不肯继续履行合同。无奈之下,来到了镇海区一街道司法所求助。 □通讯员 王斌 首席记者 王颖 喜:买的房子涨了一倍 李先生的房子是2017年5月买的,到现在差不多两年。 “孩子想在这边读书,就想着先买一套房子用来落户。”于是,李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这套90多平方米的安置房。 房子为80多岁的拆迁户陈大爷所有,当时还没有交付也并没有办理房产证,双方约定房屋售价50万元。 签订协议后,李先生支付了一半的房款,合计25万元,以确认购买此房屋。协议中约定,等房产证办出后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李先生一次性支付尾款25万元。 到这里,一切都很顺利。让李先生开心的是,两年里,这套房子的价格涨了一倍左右。 忧:房东已失智没法过户 这个月,李先生了解到,这个安置小区的房产证已经办出了,就想着可以赶紧过户、支付尾款,迁户口了。 没想到,他却等来了一个不幸的消息——卖房时精神抖擞的陈大爷竟然患了老年痴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出售人陈大爷无法正常表达个人意思,无法在房交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在司法所里,李先生焦灼万分:“一边是我孩子等着落户啊,再拖下去,就读不了想读的学校了。一边是房东的身体状况实在没办法配合办理过户。我也担心他家属不肯继续履行这份合同。毕竟,这两年房价涨得很快,这套房子涨了快一倍了。” 幸:家属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司法所除了调解职能外,还承担着法律咨询职能。”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首先联系了陈大爷的家属。 该套房屋的房产证上只有陈大爷一个人的名字,但属于陈大爷和老伴共有。现在,能不能履行原来的合同,陈大爷老伴和4个子女的意见很重要。刚听说此事时,一开始有子女也考虑,是不是可以另外将房子卖个高价。调解员一遍遍地讲解了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子女们也都通情达理,表示愿意按父亲订立的合同办事,继续履行这份合同。 [ 释疑 ] 三步完成房屋过户 调解员为其联系了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咨询了相关政策,又联系了镇海法院法官相关法律知识。 具体来说,接下来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陈大爷的子女向基层法院提出申请,认定陈大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步,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第三步,由人民法院指定陈大爷的监护人。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调解员告诉记者说:“这两天,双方已经着手准备,打算按照上述步骤,由法院来指定监护人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 [ 提醒 ] 谨慎购买无产证的拆迁房 “类似的事情,其他街道的司法所也碰到过。虽然情况特殊,但是一旦碰到,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少麻烦。”司法所处理该案的调解员告诉记者,从平时的实践来看,拆迁安置房买卖引发的纠纷不少。购房者尤其要注意这几件事。 首先,房屋交易以登记过户为准,购买未办理产权的房屋一般都有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可能发生很多变故;其次,明确房屋的权利人。购买时,务必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另外,要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调解员特别提醒:“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几年内限制转让的房产,从签订买卖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一系列风险。购房者购买此类房屋时,应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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