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晚23时30分许,高速交警郑警官在沈海高速观海卫收费站外广场进行交通违法整治过程中拦下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本想查看该车尾部灯光、反光膜、保险杠等机件是否完好,结果,该车车厢尾部盖板上的几个黑色大字引起了郑警官的注意:忘了他,我拉泥,养你等。 □通讯员 郑超雷 记者 王思勤 这些醒目的大字,却招来了处罚。原来,该货车车尾按照规定需要粘贴的反光膜早已掉落。 司机小王对交警说,车是老板的,他只是代班司机。而这些字都是他同事写的,已经写了两天了。郑警官对小王进行了批评教育,因为这些字很容易引起其他驾驶员的注意力,进而引发事故。 小王也承认,车尾部写着这些大字并且没有按规定粘贴反光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称回头一定进行整改,将这些字抹掉并贴上反光膜。最终,交警对其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对其车体写字的行为进行了警告教育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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