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后,一度出现了相互对立的两种观点。 有人为赵医生打抱不平,认为他是一位好医生,做了好事反而受到不公正对待。也有人认为,警察执法权需要得到尊重,包括医生在内的任何人,都得依从执法程序,没有理由将自己置身法外。应该说,上述观点虽然相互矛盾,但都有一定道理,所站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会存在差异。 但相互指责不仅容易将矛盾激化,而且因存在情绪化宣泄现象,因此更难理性思考,从而看不清问题的本质。相反,假如双方各自内省,从自身找原因,不仅容易形成共识,达成相互谅解,更有助于找到问题根源,避免今后出现类似冲突。从这个角度来看,医生和警察都只从自身找原因,不失为聪明和大度之举,仍在互呛的网友,应该向他们学习。 这事之所以发生,与多方没有跳出固定思维模式有很大关系。 这些年伤医事件频发,“零容忍”成为高频词,很容易在医疗系统形成一个固定思维,认为但凡发生医患冲突,医生总是受害者,患者总是加害者,忽视了冲突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在制定医患冲突防范预案时,医院也会习惯于设想医生受到攻击时怎么办,并认为警察理所当然会站在医生一边。由于准备不充分,当事件没有按照预先的设想发展时,不仅医院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当事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也因事发突然而不知所措。 警察执法同样没有跳出固定思维。执法需要遵守法定程序,不具备程序正义的执法,公正性就无法保证。因此,对于挑战执法程序的人,警察有权使用强制措施。然而,医院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坚守执法程序固然重要,但执法权是否重于生命权与健康权,这是个问题。更关键的是,达到目的的途径有多种,当比较温和的措施有效时,就不应采取有损医生尊严和医疗秩序的措施,不尝试与医院沟通,不采取适当的变通手段,是对执法权的机械运用。 医患冲突、医生和警察的互动、警察应对闹事的患者等,都没有固定模式,不能只针对经典且单一的场景制定防冲突预案。更要看到,在严厉打击“医闹”的大背景下,非典型的冲突或将成为主流,在这些冲突中,也许很难界定谁是谁非,过去防冲突的单一模式应该得到升级,要以丰富的手段、差异化的措施,分别应对不同情势,并事先对医务人员和警察做好培训,避免因仓促行事导致行为失当。 罗志华(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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